項目概況:初中部標準化考場、教學設備等信息化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或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提供全天候網上免費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 0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1〕015號
項目名稱:初中部標準化考場、教學設備等信息化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10,750,000.00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標準化考場、教學設備等):
合同包預算金額:10,75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且須滿足2021年秋季學期開學要求。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投標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日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9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基本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4)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投標(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5)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參照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 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
6)信用記錄: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投標(響應)截止時間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7)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投標。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 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廣東省政府采購網或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提供全天候網上免費下載)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免費獲取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06月16日 09時30分00秒(北京時間)
地點:惠州市惠城區三新北路31號3號樓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開標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采用電子系統進行招投標,請在投標前詳細閱讀供應商操作手冊。投標供應商在使用過程中遇到涉及系統使用的問題,可通過400-1*******進行咨詢或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運維服務說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務方式獲取幫助。
2.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投標,需要提前辦理CA和電子簽章,辦理方式和注意事項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與CA辦理指南。
3.如需繳納保證金,供應商可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金融服務中心",申請辦理投標(響應)擔保函、保險(保證)保函。
詳細見本項目招標文件。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釆購人信息
名 稱:惠州市第一中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區南壇路28號
聯系方式:0752-2*****
2.釆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 址:惠州市惠城區三新北路31號3號樓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政府采購部
聯系方式:0752-7*****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何小姐
電 話:0752-7*****